作品简介
本诗原为《读〈山海经〉》诗的第十首,诗中歌颂了精卫和刑天的坚强斗争精神,寄托着诗人慷慨不平的心情和意愿。诗中所写的“精卫”和“刑天”是《山海经》中的两个动人的故事。
精卫、刑天是神话传说中的两个具有反抗精神的形象。诗人借对这两个形象的咏叹来表达他对于时事的愤激之情。有人说,陶渊明“浑身静穆”,对时事毫不关心;有人说,陶渊明尊崇上帝,不敢歌颂与帝斗争之神,这是个误会。陶渊明不仅歌颂精卫、刑天不屈不挠的复仇思想,而且还称赞伯夷、叔齐,颂扬过荆轲。他们有的反对使用“暴力”,有的宣扬惩治“暴君”。所以,鲁迅先生说陶渊明的这类诗篇是“金刚怒目”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