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十六章)

致虚,极;守静,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殁身不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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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
译文

逐句翻译

致虚,极;守静,笃。万物并(1),吾以观(2)。夫物芸芸(3),各(2)归其根。归根(4)曰静,静曰(5)(2)命。(2)命曰(7),知(7)(8)。不知(7),妄(1)凶。知(7)(9)(9)(10)(10)乃王,王乃(11)(11)乃道,道乃久,殁身不殆。

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,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。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,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。那万物纷纷芸芸,各自返回它的本根。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,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。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,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,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,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。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,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,公正就能周全,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“道”,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,终身不会遭到危险。

注释

(1)作:生长、发展、活动。

(2)复:循环往复。

(3)芸芸:茂盛、纷杂、繁多。

(4)归根:根指道,归根即复归于道。

(5)静曰:一本作"是谓"。

(6)复命:复归本性,重新孕育新的生命。

(7)常: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,即守常不变的规则。

(8)明:明白、了解。

(9)容:宽容、包容。

(10)公:周到、周遍。

(11)天:指自然的天,或为自然界的代称。

拼音版

dàojīngshíliùzhāng

zhìshǒujìngwànbìngzuòguānyúnyúnguīgēnguīgēnyuējìngjìngyuēmìngmìngyuēchángzhīchángyuēmíngzhīchángwàngzuòxiōngzhīchángróngróngnǎigōnggōngnǎiwángwángnǎitiāntiānnǎidàodàonǎijiǔshēndài

作者简介

老子

老子

道家学派创始人

老子(?—?),姓李名耳,字聃,一字伯阳,或曰谥伯阳。春秋末期人,生卒年不详,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(后入楚)国苦县(古县名)。中国古代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文学家和史学家,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