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楼梦十二曲·喜冤家

中山狼,无情兽,全不念当日根由。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。

觑着那,侯门艳质如蒲柳;作践的,公府千金似下流。叹芳魂艳魄, 一载荡悠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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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喜冤家》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创作的一首曲子,出自《红楼梦》第五回。此曲即以贾迎春亡魂口吻而对孙绍祖作血泪控诉:先诉其不念当初、忘恩负义;再诉其淫荡成性,直把公府千金作践得魂散香消。这首曲子引用中山狼的典故,揭露了迎春婚姻的悲剧。全曲曲调哀怨,悲剧色彩浓郁。

译文注释

译文

逐句翻译

中山狼,无情兽,全不念当日根由(1)。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(2)

无情无义的豺狼野兽,全忘了贾家昔日恩情厚。没日夜寻花问柳贪欢媾,把名门小姐当野柳,欺凌她甚于丫头。致使她燕尔一年葬荒丘。

(3)着那,侯门艳质如蒲柳(4)作践(5)的,公府千金似下流(6)叹芳魂艳魄, 一载荡悠悠(7)

注释

(1)中山狼,无情兽,全不念当日根由:指迎春丈夫孙绍祖完全忘了他的祖上曾受过贾府的好处。

(2)贪欢媾:指书中贾迎春哭诉“孙绍祖一味好色”,“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”。“欢媾”:脂本或作“还构”,或作“顽彀”,都不成语。这里根据小说情节,从程乙本。

(3)觑:窥视、细看,这里就是看的意思。

(4)蒲柳:蒲和柳易生易凋,借以喻本性低贱的人。蒲:草名。东晋人顾悦与简文帝司马昱同年,而头发早白。简文帝问他为什么头发白得这么早,顾悦谦恭地说:“蒲柳之姿,望秋而落;松柏之质,经霜弥茂。”这里是说孙绍祖作践贾迎春,不把她当作贵族小姐对待。

(5)作践:糟蹋。

(6)下流:下贱的人。

(7)叹芳魂艳魄, 一载荡悠悠:指贾迎春嫁后一年即被虐待而死。

创作背景

曹雪芹以浪漫主义的手法,将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写在了“贾宝玉神游大虚境,警幻仙曲演红楼梦”这一回,这两组结构完整的组诗是“金陵十二钗”形象塑造的提纲。小说这一回,主要借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钗的命运,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对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剧人物的性格、命运和贾府的最后破败,都概括地作了预示。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是《红楼梦》的点睛之笔。而《喜冤家》是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的第七首曲子,这支曲子是揭露贾迎春命运的。

拼音版

hónglóumèngshíèr··yuānjiā

zhōngshānlángqíngshòuquánniàndānggēnyóuwèidejiāoshēyíndàngtānhuāngòu

zhehóuményànzhìliǔzuòjiàndegōngqiānjīnshìxiàliútànfānghúnyàn zàidàngyōuyōu

作者简介

曹雪芹

曹雪芹

清朝小说家、诗人、画家

曹雪芹(1715—1763),名沾,字梦阮,雪芹是其号,又号芹圃、芹溪。祖籍辽阳,先世原是汉族,后为满洲正白旗“包衣”人。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。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。祖父曹寅官至江宁织造,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。雍正初年,曹家家道中落,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居住。晚年,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。生活更加穷苦,“满径蓬蒿”,“举家食粥”。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,专心一志地从事《红楼梦》的写作和修订。死后遗留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稿子。另有《废艺斋集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