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送李十一

与子避地西康州,洞庭相逢十二秋。

远愧上方曾赐履,竟非吾土倦登楼。

久存胶漆应难并,一辱泥涂遂晚收。

李杜齐名真忝窃,朔云寒菊倍离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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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长沙送李十一》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一首诗。这是一首送别诗。开头二句写与友人久别重逢;三四两句向友人叙别后十二年来的行踪;五六两句感激友谊,自伤贬官;最后两句写与友人惜别。全诗风格浑朴,情感深挚。

译文注释

译文

逐句翻译

与子避地西康州(1),洞庭相逢十二秋。

当年与你一起避乱,共寓同谷,不期十二年后又在长沙重逢。

远愧上方(2)曾赐履,竟非吾土倦登楼。

我郎官遥受,终愧未蒙赐履入朝;这里究竟不是我的故土,所以就懒得登楼。

久存胶漆应难并(3),一辱泥涂(4)晚收(5)

你待我情同胶漆,义气过人;可叹我久辱泥涂,穷老莫振。

李杜齐名真忝窃(6),朔云寒菊倍离忧。

古今李杜并称的不一而足,可我真不敢齐名;对此朔云寒菊,就越发增添我的别绪离忧。

注释

(1)避地西康州:避地:避乱而寄居异地。西康州:即同谷县。

(2)上方:即尚方,是主作皇帝御用器物的官。广德二年(764),严武表荐杜甫为检校工部员外郎,赐绯鱼袋。故借尚方赐履来比为自赐绯。但这郎官是遥授的,一直挂名,未能登朝,所以说“远愧”。

(3)应难并:料无人可比并。

(4)泥涂:犹言“草野”,比喻卑下的地位。

(5)晚收:老去无成。

(6)忝窃:谦言愧得其名。

创作背景

《长沙送李十一》这首诗当是唐代宗大历五年(770)秋杜甫在长沙所作,同他一起避地同谷县的李衔路过长沙,他们相逢即别,杜甫作此诗赠之。此诗和《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》应是同时之作,为杜甫最后的一首七律。据此诗中的纪年数字可知,杜甫和李衔在西康州避地之后,又在洞庭附近相逢已经“十二秋”了。杜甫以乾元二年(759)冬寓同谷,历“十二秋”则为大历五年(770)。仇兆鳌注:“此诗,黄鹤编在大历五年。西康州,即同谷县。公以乾元二年冬寓同谷,至大历五年,为十二秋,此亦五年秋自衡归潭之一证也。”

拼音版

zhǎngshāsòngshí

zi西kāngzhōudòngtíngxiāngféngshíèrqiū

yuǎnkuìshàngfāngcéngjìngfēijuàndēnglóu

jiǔcúnjiāoyīngnánbìngsuìwǎnshōu

míngzhēntiǎnqièshuòyúnhánbèiyōu

作者简介

杜甫

杜甫(诗圣)

唐代著名现实主义诗人

杜甫(712—770),字子美,自号少陵野老。举进士不第,曾任检校工部员外郎,故世称杜工部。宋以后被尊为“诗圣”,与李白并称“李杜”。其诗大胆揭露当时社会矛盾,对穷苦人民寄予深切同情,内容深刻。许多优秀作品,显示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,因被称为“诗史”。在艺术上,善于运用各种诗歌形式,尤长于律诗;风格多样,而以沉郁为主;语言精炼,具有高度的表达能力。存诗一千四百多首,有《杜工部集》。

参考资料

  • [1]彭定求 等.全唐诗(上)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:580
  • [2]萧涤非.杜甫诗选注.北京:人民文学出版社,1998:328-329
  • [3]陈贻焮.杜甫评传(下).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1:1030-1031